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(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)已于2015年5月18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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了解更多 →25日,笔者从深圳市卫生计生委获悉,从今年7月1日起,深圳将在广东省内先行先试,全面放开医师执业地点限制,实现“统一注册,全市通用”。深圳还将鼓励医疗卫生机构、执业医师购买医疗责任保险、医师执业保险,医师执业保险或介入医疗事故赔偿。不过,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仍需获得第一执业地点的同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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